金山屯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金山屯区隶属黑龙江省伊春市,位于小兴安岭南麓,汤旺河中游,东与鹤岗市为邻,南与南岔区接壤,西与西林区相连,北与美溪区毗邻。南乌线铁路通过境内设站。区政府驻地距市区中心55公里。区政府和金山屯林业局驻地金山屯,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。截止2012年,金山屯区面积1849.49平方公里,总人口4.8万人。2012年,金山屯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8.7亿元。金山屯区有白山红松原始森林、石船山、金山鹿场等自然景观,有大砬子遗址,横山古墓群、老白山抗联遗址等人文景观。河中游,地理坐标为:东经129°12′58″°至129°56′,北纬47°14′至47°46′46″。北与美溪区(局)交界,南与南岔区(局)、鹤立林业局毗连,东与鹤岗市、鹤北林业局接壤,西与西林区为邻。金山屯区南北长60公里,东西宽54公里,总面积1849.49平方公里。金山屯区境内山脉起伏,属低山丘陵地区,最高海拨1068米,最低海拨184米,境内超过千米高的山峰有6座,地势是东北高,西南低,河谷宽阔,沟系深长,坡度较缓,平均坡度14°-26°之间,最大坡度40°左右。